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 联盟简介
- 联盟章程
- 联盟机构设置
- 成员单位
- 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 专利池
- 联系方式
联盟简介
以碳纤维复合材料为代表的先进轻质化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船舶、汽车制造上的应用日趋广泛,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天津市具有良好的航空航天产业基础,产业集聚发展生态良好,并于2020年底成立了天津市航空航天人才创新创业联盟,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共赢发展”的原则,共同谋划和促进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发展,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结合航空航天等大交通领域新材料方向和先进结构设计与制造方向的技术优势,为了加强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大交通领域先进复合材料方向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上下游优势企业的交流合作,推进产业化应用,形成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产业领军企业的身份组建“大交通领域新型轻质化结构方向的知识产权联盟”。
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联盟名称“大交通领域新型轻质化结构知识产权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的常设办公机构设在【联盟秘书处】。
第三条、本联盟性质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面向全国大交通领域新型轻质化结构行业的所有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放的非盈利性团体。本联盟的组织形态为【合作组织式】。
第四条、本联盟宗旨是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增强成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沟通交流平台,提高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建立企业保护自律机制,防止联盟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成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内部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解决纠纷;建立成员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引进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六条、本联盟的工作目标是在联盟成员间形成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氛围,引进消化吸收优秀技术项目,缩短技术开发周期,减少低水平重复研究、降低技术创新成本、提升成员经济效益;鼓励联盟成员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增强成员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的关键环节实现技术突破,在联盟成员间培育具有创新特色的带头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在大交通领域新型轻质化结构行业内形成新的、有潜力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行业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第七条、本联盟的工作原则如下:
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激励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业群体等开展产业专利协同运用。
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联盟化手段整合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凝聚全产业链创新力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依托知识产权资源,优化配置金融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政策资源等,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创新服务内容。联盟内坚持互利互助,丰富服务内容,为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坚持开放共享,依托联盟内资源,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开放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第八条、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引进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九条、本联盟接受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联盟任务与工作内容
第十条、本联盟任务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如下。
从加强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运营方面,联盟在成员之间搭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国外公知公用专利及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将已经被外国授权,但并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国外有效高端发明专利,以及其他国内外先进的公知公用专利技术或项目免费引进我国,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大交通领域新型轻质化结构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的关键环节实现技术突破。
从支撑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方面,联盟为成员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对主要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布局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跟踪分析,预判、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为联盟成员参与国际竞争赢得主动权,并服务联盟成员研发立项、企业并购、市场开拓等决策。
从服务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方面,联盟发挥其整合资源的优势,建立专利技术筛选机制,开放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及有关创新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业辅导制度,由联盟内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发明人担任创业导师,并建立知识产权创业帮扶制度,指导联盟内成长型、成熟型企业与初创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和产品对接机制。
第十一条、联盟主要工作内容:
(一)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进行项目分析,为企业引进优秀技术项目,提高成员经济效益;
(二)帮助成员提高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进而提高成员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集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建立专利库、专利产品库、专利人才库和专利需求库并持续更新,为成员提供行业专利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共100项专利)
(四)对成员需求的项目进行分析、指导和推荐;
(五)加强联盟成员的信息沟通,提供交流与讨论平台,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六)定期举办讲座及交流活动,研究、探索成员共同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定期组织联盟成员进行工作研究和业务探讨,并通过网络平台在联盟内部实现信息共享;
(七)促进联盟内部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专利技术许可、转让;
(八)协调联盟成员间知识产权纠纷,促进成员互相尊重知识产权;
(九)联盟其他事务。
第三章 联盟组织
第十二条、联盟组织机构包括:联盟成员单位、联盟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长单位、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理事长单位由常务理事单位轮流担任;联盟秘书处设在理事长单位,负责日常的联络与沟通工作;联盟成员单位和联盟理事单位自行成立工作组并推选一名负责人,负责与联盟秘书处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第十三条、联盟应建立健全联盟工作联络员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以下合称“管理制度”)等,加强联盟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完善联盟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发布研究报告,为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前沿和知识产权动向提供支撑。建立联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合理的经费分担和正常的经费增长制度,保障联盟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组成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联盟大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制订联盟章程;
(二)制订联盟的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订联盟的管理制度;
(四)听取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联盟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六)讨论决定联盟的变更和终止;
(七)讨论决定联盟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联盟设理事单位 16 名,由联盟发起成员担任,共同组成联盟理事会。
联盟理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修订联盟章程,监督联盟章程的实施;
(二)监督联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落实;
(三)修订联盟的管理制度;
(四)制订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五)制订联盟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六)批准联盟成员加入;
(七)对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联盟成员义务的会员进行除名;
(八)监督联盟秘书处与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九)监督联盟资金使用、项目实施;
(十)其他由联盟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联盟设常务理事单位 11 名,由理事单位推荐产生,组成联盟常务理事会,指导联盟的日常工作。
联盟常务理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指导和监督联盟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二)决定联盟理事会闭会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联盟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在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讨论决定,设立在理事长单位,负责联盟的日常组织、联络及其他工作,联盟秘书处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联盟秘书处履行如下职责:
(一)落实联盟大会制订的联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执行联盟各级会议决议,组织开展联盟各项日常工作;
(三)召集召开联盟各级会议;
(四)起草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五)受理加入联盟的申请,受托向联盟成员颁发联盟成员证书;
(六)受托管理联盟的资金;
(七)受托选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项目分析报告,实施技术引进工程;
(八)其他应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的其他事宜。
第十八条、联盟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联盟理事会委托秘书处选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法院、海关、工商及联盟成员内等方面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联盟成员提出的项目及问题进行分析、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第十九条、联盟会议包括联盟大会、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均由秘书处召集。
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联盟理事会根据联盟设立及发展情况决定召开时间。联盟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秘书处根据联盟常务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联盟常务理事指导和监督联盟日常工作,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常务理事会或秘书处提议,可召开联盟理事会或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首次联盟大会由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召集召开。
第二十条、联盟各级会议须有五分之三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除修订联盟章程的联盟理事会决议之外,其他各级会议决议须经过出席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 联盟成员(17家)
第二十一条、加入联盟的成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
(三)自愿加入联盟;
(四)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五)有志于自主创新、树立企业知识产权品牌形象;
(六)符合联盟发展方向与目标。
第二十二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一)出席联盟大会,投票表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培训、交流、交易、展示、讲座及其他活动;
(三)优先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获得联盟其他会员的知识产权转让和授权许可;
(四)监督联盟工作;
(五)针对企业需求提出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分析申请;
(六)引进技术,对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创新结果申请专利;
(七)自愿加入联盟、自由退出联盟。
第二十三条、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二)维护联盟名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
(四)承办或参加联盟组织的培训、讲座或其他活动;
(五)保守联盟及联盟成员商业秘密;
(六)自觉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维护企业信誉,接受联盟的指导与监督;
(七)履行本联盟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四条、加入联盟:
(一)提交申请书、登记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经联盟理事会审议批准后,秘书处予以登记备案,颁发年度有效的联盟成员证书;
(三)秘书处在联盟内发布通知。
第二十五条、退出联盟:
(一)成员可自由选择退出联盟;
(二)向秘书处提交退出的书面申请,说明退出理由;
(三)秘书处在联盟内发布通知。
第二十六条、联盟成员违反章程约定,损害联盟形象,妨碍联盟开展,秘书处将在联盟内予以公告。经联盟常务理事会议同意,成员期满,将不接收其继续作为联盟成员。
第五章 联盟资产
第二十七条、联盟运行所需经费主要以资助、赞助等方式筹集,联盟暂不收取会员会费,但不限制联盟成员向联盟赞助。
第二十八条、对联盟争取的项目及项目研发经费、政府资助资金、社会团体赞助资金,联盟成员与理事长单位共同委托秘书处对联盟资金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秘书处对联盟资金设立专账管理,独立核算,并接受联盟成员监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联盟资金。
第三十条、秘书处按照联盟大会和理事长单位有关规定和指示使用联盟资金,按年度向联盟成员公布资金使用清单并提交报告。
第三十一条、联盟成员除享受联盟为成员提供的公共信息外,成员单位定制专门信息、咨询服务时,由成员单位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联盟成员参与联盟组织的会议、培训、交流等活动的相关费用,由自愿参加活动的成员单位各自负担。
第六章 联盟终止
第三十三条、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由联盟成员共同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联盟终止后相关手续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联盟成员与理事长单位共同委托秘书处办理。
第三十五条、秘书处办理完毕联盟终止手续后向理事长单位提交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需对联盟终止后资产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联盟成员一致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联盟章程修改必须经过出席联盟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八条、因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联盟成员义务的会员,给联盟造成重大损失的,经联盟理事会决定,可以从联盟中除名,给其他联盟成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联盟成员被除名时,其不再享受本章程规定的联盟成员权利,但仍应承担保守联盟及联盟成员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义务;对已经许可联盟其他成员在联盟项目中使用的知识产权,相应联盟成员仍有权按原有条件继续使用;对其已投入联盟的各类资金不予退还。
第四十条、因遵守本章程引起的联盟成员之间的任何纠纷应通过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联盟理事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联盟秘书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本联盟章程解释权属于联盟理事会。
联盟机构设置
联盟秘书处:
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盟常务理事会单位:
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城建大学、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盟成员及理事单位:
天津爱思达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城建大学、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德群(沧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德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
天津爱思达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德群(沧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德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衡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合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专利池
一种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飞行器舱段连接结构及其制备方法(ZL201711014578.2)
一种可用于疲劳试验机的空气冷却热防护结构(ZL201810994427.6)
一种应用于位移加载的三点弯疲劳试验装置(ZL201911367328.6)
复合材料预浸料层压板模压成型机构(CN202021218031.1)
一种用于飞行器尾部降落伞的快速分离机构和飞行器(CN202021003612.3)
一种用于垂直起降飞机的机臂结构(CN202021002195.0)
便携式巡飞弹发射筒可折叠支座(CN202021205548.7)
一种飞行器的燃料箱(CN202021006340.2)
便携式巡飞弹发射筒可折叠支架结构(CN202021217824.1)
一种飞行器燃料箱吊装位置的轻质扩散结构(CN202021133881.1)
一种用于垂直起降飞机的机臂结构(CN202021002195.0)
摆动式火箭发动机喷管用防热装置(CN202020461865.9)
一种模具旋转架(CN201922228179.7)
可重复使用的复合材料导弹托座(ZL202010255060.3)
弹托座加载试验工装(ZL202010255055.2)
一种轻质模块化多功能装配运输用装置(CN201821890735.6)
一种飞行器装配运输用轻质柔性定位支撑机构(CN201821890218.9)
一种飞行器装配运输用轻质竖向定位机构(CN201821890217.4)
一种凸轮导向式导热机构(CN201821897163.4)
一种复合材料模具(CN201820983831.9)
一种用于制造复合材料模具的母模(CN201820973465.9)
一种复合材料模具母模及其制造方法和应用(ZL201810211150.5)
一种整流罩及航天飞行器(CN201921171759.0)
一种用于航天飞行器的连接结构(CN201921880836.X)
一种复合材料模具及其制造方法 (ZL201810210012.5)
联系方式
联盟秘书处:天津爱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映春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韩宇:158 1033 8398
宫文杨:022-84395397